(一)优秀三校生的考生加分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在校期间获得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或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个人全能奖的技能特长生,享受高考成绩总分加6分的政策,由高校择优录取。
◆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省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享受高考成绩总分加12分的政策,由高校择优录取。
◆在校期间两次以上或毕业学年期间一次获得区县、主管局级以上“三好”学生、
(二)政策性照顾的考生加分
◆少数民族3分
◆归侨及其子女3分
◆华侨及其子女3分
◆台湾省籍青年3分
◆烈士子女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