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主站 网通镜像
首页 | 问吧 | 日语 | 韩语 | 法语 | 德语 | 意语 | 西语 | 留学 | MBA | 论文 | 下载 | 词典 | 广播 | 电视 | 报纸 | 青少年英语 | 博客 | 论坛
华人外语门户 终生学习伙伴   WWW.24EN.COM 
您的位置:首页 > 翻译 > 资讯 > 考试动态 >

2007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
来源:http://www.24en.com/translate  日期:2008-01-25  阅读 次  作者:24EN_trans

人事部办公厅文件  Mbz中国英语学习网
国人厅发【20083号 Mbz中国英语学习网
Mbz中国英语学习网
关于2007年下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Mbz中国英语学习网
Mbz中国英语学习网

Mbz中国英语学习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Mbz中国英语学习网
  根据2007年下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英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4个语种的考试数据统计分析和有关专家意见,经与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Mbz中国英语学习网
  一、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英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4个语种笔译、口译(交替传译类)各科目和二级口译英语同声传译类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Mbz中国英语学习网
  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将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送相应考试人员成绩,考生也可于1月31日后,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 Mbz中国英语学习网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返回>>列表

关于 的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