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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音乐术科考试采用误差重评机制
来源:  日期:2006-03-29 01:02:35  阅读 次  作者:


  在14日结束的2006年高考音乐类专业术科考试中,黑龙江省首次采用"误差重评"机制,以确保考试的公平性与公正性。

  3月4日至14日,黑龙江省进行了2006年省内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术科考试。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人士介绍,在音乐类专业的术科考试中,评委评分的主观性较强,因此有时会出现某位评委的评分过高或过低、与其他几位评委的评分差距较大的现象。 为此,黑龙江省借鉴高考网上评卷使用的"误差"机制,由招生考试部门根据考试科目分值确定误差范围,如果哪位评委评分的差距超出误差范围,将当场发回重新评分,以此督促评委公正评分。

  在这次考试中,黑龙江省还首次使用了可移动式屏风。这座木制屏风高1.8米,宽1.7米,既有利于考生声音或器乐演奏声音的传递,又保证了考试的公正性。考试中,评委和考生分处两边,只可闻其声,不能见其人,杜绝了打"人情分"现象。

  这次考试采取的另一新举措是省内统考,考试成绩省内通用。据了解,以往声乐、器乐专业考试中,考生要到各报考学校参加考试,有时要辗转几个城市或省份之间,耗费了大量人力、财力和时间。本次考试采用的省内统考方式,使考生参加一次考试获得的成绩在黑龙江省内各高校均为有效,免去了考生的奔波之苦,也减轻了招生学校分别举行考试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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