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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管理(基础科段)专业基本规范
来源:  日期:2006年03月29日 18:30:54  阅读 次  作者:


   专业名称:公安管理(基础科段)
  
   专业编号:C030401
  
   参考专业方向:治安管理、交通管理。
  
   考试课程及学分要求: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3门,总学分不得少于70学分。
  
   必设课程及学分:公共政治课2门(8)、宪法学(4)、刑法学(7)、刑事诉讼法学(4)、公安学基础理论(6)、公安秘书学(5)、公安管理学(8)、治安管理学(6)、刑事侦察学(7)、保卫学(5)、预审学(6)、公安法规(6)。
  
   推荐选设课程及学分:英语(7)。
  
   说明:
   1、本专业只允许在职公安干警、武装警察报考;

   2、基础科段治安管理专业方向将公安秘书学、公安管理学、公安法规3门课程改为治安秩序管理(8)、治安案件查处(8)、危险物品管理(5);交通管理专业方向将公安基础理论、公安管理学、保卫学、公安法规4门课程改为交通工程(8)、交通管理学(8)、道路交通管理(7)、交通事故处理及对策(6)。

公安管理(本科段)专业基本规范


   专业名称:公安管理(本科段)
  
   专业编号: C030401
  
   考试课程及学分要求: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9门,总学分不得少于58学分。
  
   必设课程及学分:公共政治课(4)、大学语文(6)、外语(14)、警察伦理学(6)、犯罪学(6)、刑事证据学(6)、公安决策学(6)、公安信息学(6),以下2门课程任选1门:计算机应用基础(4)、涉外警务概论(5)。
  
   实践性环节及要求:
   1.含实验的课程及实验所占学分:计算机应用基础(2);

   2.撰写毕业论文并答辨。

   说明:
   1.本专业只允许在职公安干警、武装警察报考;

   2.公安管理和刑事侦察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本科段;

   3.法学类、公安学类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本科段,须加考刑法学(7)、公安学基础理论(6);

   4.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本科段,须加考宪法学(4)、刑法学(7)、刑事诉讼法学(4)、公安学基础理论(6)、公安管理学(8);

   5.40岁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须加考3门(或3门以上)课程,不少于1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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