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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专科)专业基本规范
来源:  日期:2006-03-29 18:30:51  阅读 次  作者:


   专业名称:小学教育(专科)
  
   专业编号: A040103
  
   考试课程及学分要求: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5门,总学分不得少于70学分。
  
   必设课程及学分:公共政治课2门(8)、大学语文(4)、科学·技术·社会(5)、教育原理(6)、小学教育科学研究(4)、小学教育心理学(5)、小学科学教育(4);以下2门课程任选1门:美育基础(4)、英语(7);小学语文教学论(5)、小学数学教学论(5)、小学班主任(4);以下2门课程任选1门:计算机应用基础(4)、现代教育技术(4);以下2门课程任选1组:第一组:中外文学作品导读(8)、汉语基础(4),第二组:高等数学基础(8)、数论初步(4)。
  
   实践性环节及要求:
   1.含实验的课程及实验所占学分(2门任选1门):计算机应用基础(2)、现代教育技术(2);

   2.教育实习6周并写出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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