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主站 网通镜像
首页 | QQ群 | 日语 | 韩语 | 法语 | 德语 | 意语 | 西语 | 专题 | 取名 | 论文 | 下载 | 词典 | 广播 | 电视 | 报纸 | 家园 | 博客 | 论坛
华人外语门户 终生学习伙伴   WWW.24EN.COM 
您的位置:首页 > 自学考试 > 专业介绍 正文
论坛新帖
[ 进入论坛 ]

律师(专科)专业基本规范
来源:  日期:2006年03月29日 18:01:18  阅读 次  作者:


   专业名称:律师(专科)
  
   专业编号:A030101
  
   考试课程及学分要求: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5门,总学分不得少于70学分。

   必设课程及学分:公共政治课2门(8)、大学语文(4)、法理学(5)、宪法学(4)、民商法原理与实务(6)、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4)、刑法原理与实务(6)、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5)、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5)、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概论(6)、婚姻家庭法(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5)、律师公证与仲裁制度(4)、国际法与国际私法(5)。
  
   推荐选设课程及学分:英语(7)。

律师专业(本科)介绍

序号课程代号课程名称学分
1022毛泽东思想概论2
2033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
3301英语(二)14
4728中国法制史5
5216劳动法4
6729律师执业概论5
7730国际贸易法5
8731知识产权法4
9732司法4
10733合同4
11734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4
12735证据法学6
13736市场竞争法概论4
14737国际投资法4
15738税法3
16739保险3
17740金融法4
18741房地产法3
19742会计法与审计法4
20222法理学6
21224宪法学4
22225民法学6
23226刑法学7
24228民事诉讼法学4
25 毕业论文 

说明:

  (1)16-19四门课程为不考英语者的必考课程;

  (2)20-24五门课程为加考课程。

  (3)法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4)非法学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和“民事诉论法学”五门课程。


律师(独立本科段)专业基本规范


  专业名称:律师(独立本科段)
  
   专业编号:B030102
  
   考试课程及学分要求: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4门,总学分不得少于70学分。

   必设课程及学分:公共政治课(4)、外语(14)、中国法制史(5)、律师执业概论(5)、劳动法(4)、国际贸易法(5)、知识产权法(4)、公司法(4)、合同法(4)、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4)、证据法学(6)、市场竞争法概论(4)、国际投资法(4)、税法(3)。
  
   实践性环节及要求:撰写毕业论文并答辩。
  
   说明:
   1、法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2、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法理学(5)、宪法学(4)、民商法原理与实务(6)、刑法原理与实务(6)、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5);

   3、40岁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须加考3门(或3门以上)课程,不少于14学分。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