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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专业(本科段、专科)自学考试说明
来源:  日期:2006年03月29日 13:22:08  阅读 次  作者:
凡有“原计划”字样的专业,即尚待调整,过渡的专业。

专科专业编号 40
独立本科段专业编号940

本专业由华东政法学院主考,是系统委托开考专业。

本专业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培养与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文化建设需要的、德才兼备的能从事本专业工作并具有一定实际操作能力和研究能力的专门人才。

本专业设置专科和独立本科段两个学历层次。

专科要求:掌握法律专业和律师职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党和国家有关律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处理有关律师实务的能力。

独立本科段要求:能以马列主义为指导,系统掌握律师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党和国家的主要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课程设置如下

专科课程设置:




注:*表示与法律专业本科课程相同



说明:

①本科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不得抄袭或由他人代写;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
②凡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法学类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可报考律师专业(独立本科段)。
②报考律师专业(独立本科段)的非法学专业的专科和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需加试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和民事诉讼法学五门课程。
④原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已通过中国法制史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报考律师专业本科段时,不须再考该课程,但必须参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的考试,达到本科毕业所规定的课程及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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