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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考生组团参加大学生运动会通知
来源:  日期:2006年03月29日 18:03:46  阅读 次  作者: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实施《全民健身纲要》,促进素质教育,展示广大自考生良好的精神风貌,丰富自考校园体育文化生活,调动自考生学习积极性,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经省教育厅批准,我办将组建自考生代表队参加2006年8月中旬在福建师范大学举行的福建省第13届大学生运动会。 现就参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

  (一)田径

  1、男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400米栏、4×100米、4×400米、跳高、撑杆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kg)、铁饼(2kg)、标枪(800g)、十项全能,共19项。

  2、女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110米栏、400米栏、4×100米、4×4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铁饼(1kg)、标枪(600g)、七项全能,共18项。

  (二)篮球

  (三)足球(男子)

  (四)健美操

  二、报名条件

  凡年龄在25周岁以下、取得三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的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考生均可报名。虽符合上述条件,但目前仍在省、市体工队服役的自考生则一律不能参赛。每位自考生只能选报一个比赛项目,且成绩须达到附表所列的报名标准。

  三、报名手续

  由县(区、市)自考办负责报名,设区市自考办负责报名汇总和名单上报;主考院校继教院(成教院)自考办负责本院校全日制自考助学班学生的报名和名单上报。

  请各设区市、主考院校继教院(成教院)自考办于3月31日前把参赛名单上报我办助学科。联系人:曾立斌、张永宏,电话:0591-87665955,0591-87665956,传真:0591-87521526,电子邮件:zhang.y.h@163.com.

  四、预选赛

  为了保证参赛质量,我办将于5月份举行预选赛。预选赛的具体时间、地点、规则及形式另行通知。

  组建自考生代表队参加全省大学生运动会,在我省是首次,是一次十分难得的机会,充分体现了教育厅领导对广大自考生的关心和爱护,我们要十分珍惜这个机会。组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类自考办务必从关心爱护自考生、提高自考社会地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各种渠道广为宣传,积极发动自考生报名,并做好测试选拔工作,确保组团工作顺利进行。

  附:比赛项目报名标准

编号 男子组项目 报名成绩 女子组项目 报名成绩 
1 100米 13"14 100米 15"28 
2 200米 28"32 200米 33"98 
3 400米 1 '05"06 400米 1 '17" 41 
4 800米 2 '26"27 800米 3 '40"45 
5 1500米 5 '22"44 1500米 6 '51"79 
6 5000米 21 '59"16 5000米 26 '41"58 
7 10000米 41 '59"61 3000米 12 '48"91 
8 110米栏 22"10 110米栏 22"83 
9 400米栏 1 '08"39 400米栏 1 '31"77 
10 4×100米 50"93 4×100米 1 '00"02 
11 4×400米 3 '55"37 4×400米 5 '26"97 
12 跳 高 1.55米 跳 高 1.20米 
13 撑杆跳高 2.20米 --- --- 
14 跳 远 5.38米 跳 远 3.72米 
15 三级跳远 11.24米 三级跳远 9.14米 
16 铅球(7.2Kg) 7.73米 铅球(4Kg) 5.96米 
17 铁饼(2Kg) 21.37米 铁饼(1Kg) 19.28米 
18 标枪(800g) 30.50米 标枪(600g) 14.63米 
19 十 项 全 能 3863分 七 项 全 能 146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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